典型文献
保单质押贷款中受益人与质权人的利益平衡——以《民法典》出台为背景
文献摘要:
保单质押继承了普通债权质押对于利益平衡的价值追求,但现行格式条款刻意强化质权人利益,打破了保单质押既有的利益平衡体系,以致于质权人既可以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又可以通过中止或解除保险合同实现担保物权.因此有必要在受益人与质权人之间建立利益平衡机制:一是质权入中止或解除合同时,允许受益人行使介入权进行救济.这样既能以微小的代价换来保险合同效力的维持,同时质权人的债权也能得到清偿.同时辅以豁免执行制度弥补介入权制度的根本性缺陷,维护受益人基本的生存利益;二是质权人以第一受益人身份得到优先受偿,从而将保险金偿还贷款本息的决定权交由被保险人行使,由被保险人防范保险金请求权变动而可能产生的道德危险.
文献关键词:
保单质押贷款;受益人;普通债权质押;利益平衡;不可撤销受益人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黄昱斌
作者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黄昱斌-.保单质押贷款中受益人与质权人的利益平衡——以《民法典》出台为背景)[J].保险研究,2022(04):69-81
A类:
普通债权质押,不可撤销受益人
B类:
保单质押贷款,质权人,民法典,价值追求,格式条款,刻意,平衡体系,以致于,保险金,优先受偿,中止,保险合同,担保物权,利益平衡机制,解除合同,人行,救济,换来,合同效力,清偿,豁免,权制,偿还,还贷,本息,决定权,交由,被保险人,人防,请求权,权变
AB值:
0.247601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