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晚清河南审判厅考论
文献摘要:
晚清司法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果之一就是设立了新式司法审判机构——审判厅.清末河南共建立3所审判厅,在筹建和运行中面临着经费来源争议、审判人员素质参差以及执法混乱等问题,影响了其职能的正常发挥.但作为体现司法独立精神的新式审判机构,各级审判厅的成立促进了河南司法控审分离、民刑有别,推动了河南传统司法向近代司法的过渡,培养了一批具有初步近代司法意识的人才,促进了人们司法观念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为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机构改革提供了经验.
文献关键词:
审判厅;司法改革;晚清;河南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焦祎琳
作者机构: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焦祎琳-.晚清河南审判厅考论)[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1):33-39
A类:
B类:
晚清,清河,审判厅,考论,司法改革,主要成果,新式,司法审判,审判机构,清末,筹建,经费来源,人员素质,其职,司法独立,独立精神,控审分离,传统司法,法向,法意,司法观,北洋政府时期,机构改革
AB值:
0.42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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