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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民国法科教育的奇峰——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
文献摘要:
1927年,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成立法律学系.1928年,国立中央大学组建法学院,含法律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三系.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活力绽放,加之首都政治中心的区位优势,法学院成立不久,就吸引了一批高水平的法政教师加盟,学生生源亦属优质.全面抗战爆发后,法学院随校西迁重庆,期间又增加了社会学系、边疆政治学系及法律学系司法组,陪都的虹吸效应,吸引众多法学名家前来任教.以法、政为主的中央大学法学院的法科教育,起步晚、起点高、学科全,师资队伍名家云集,教研成果丰硕,毕业学生优异,社会影响蜚声中外,形成近代中国法科教育的奇峰.近代中国法科教育界素有"北朝阳、南东吴"之说,实际上,从1927—1949年,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的法科教育成就位居全国大学之首,故"北朝阳、南东吴"之外,宜加上"中中央".
文献关键词:
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法科教育
作者姓名:
张仁善
作者机构:
南京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引用格式:
[1]张仁善-.民国法科教育的奇峰——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5):78-90
A类:
B类:
法科教育,奇峰,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四中,中山大学,法律学系,建法,三系,南京国民政府,伊始,绽放,之首,政治中心,区位优势,不久,法政,加盟,生源,全面抗战,西迁,社会学系,边疆,政治学系,陪都,虹吸效应,学名,名家,前来,任教,以法,起步晚,云集,教研成果,蜚声中外,近代中国,中国法,教育界,北朝,朝阳,东吴,之说,就位
AB值:
0.30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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