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监察制度改革与治理秩序转型民初肃政厅的发生学考察
文献摘要:
从制度发生学的视角来看,民初监察制度的发生与发展是一个主客体互动的构造性过程.1906-1911年,作为传统中国监察制度典型载体的都察院,在与议会监察等西来新制的竞争中面临存废危机,成为清末官僚制度大崩溃的生动注脚.革命党人宋教仁则主张调和新旧,以惩戒裁判所保存都察院精义,并在其主导的民初宪章中明定平政院之制.惩于清末以来的治理/治吏困境,大总统袁世凯于1914年设立平政院执掌行政裁判,并于院内设立肃政厅专司纠弹官吏,独立监察模式得以在民初重现和重构.在短暂存续期内,肃政厅查办、平政院审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牵涉央地政局和治理秩序甚巨.透过肃政厅的人力与事功,独立监察模式澄清吏治、弹压派系、助推集权的复合功能得以彰显.作为民初监察制度的典型载体,北洋政府肃政厅是治理转型期的过渡现象,是兼收并蓄古今中西治理资源的产物,尤其体现了主国是者整合秩序的治理意图,蕴含着承前启后的制度发生学意义.
文献关键词:
平政院;肃政厅;监察制度;治理秩序;制度发生学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吴欢
作者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吴欢-.监察制度改革与治理秩序转型民初肃政厅的发生学考察)[J].中外法学,2022(04):1082-1101
A类:
肃政厅,平政院,纠弹
B类:
监察制度,治理秩序,秩序转型,民初,学考,制度发生学,学的视角,发生与发展,主客体互动,构造性,传统中国,都察院,议会,西来,新制,存废,清末,官僚制度,崩溃,注脚,革命党人,宋教仁,惩戒,精义,宪章,明定,治吏,大总统,袁世凯,执掌,行政裁判,内设,专司,官吏,暂存,存续期,查办,审理,大案要案,牵涉,地政,政局,事功,澄清,吏治,弹压,派系,集权,复合功能,北洋政府,治理转型,转型期,过渡现象,兼收并蓄,西治,治理资源,承前启后
AB值:
0.44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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