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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警察行政介入民事领域的正当性及类型化调控
文献摘要:
警察行政介入民事领域的正当性,可归结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贯彻服务行政理念三方面.警察的介入行为亦可整合为三种类型:作为警察行政之固有内容的、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职权性介入,行政法范式变革下以保护个人权利为目的的义务性介入,以及基于服务行政理念的柔性介入.依照辅助性原则,职权性介入应以尊重其他行政机关的优先处理权为前提,义务性介入仅应在个人无法通过民事救济渠道及时实现权利时方可实施,实施柔性介入前亦应评估其他行政机关排除危险以及个人通过民事救济渠道保护权利的可能性.若实定法规范体现了法定主义原则,则警察的职权性介入和义务性介入皆无决定裁量之空间,亦不得以柔性介入取代法律明确规定的介入措施.即便实定法规范体现了便宜主义原则,警察的义务性介入亦受裁量权收缩法理的约束,对职权性介入的规范也可借鉴这一法理.
文献关键词:
警察权;行政介入;服务行政;辅助性原则;便宜主义
作者姓名:
陈鹏
作者机构:
厦门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陈鹏-.警察行政介入民事领域的正当性及类型化调控)[J].法学研究,2022(04):20-36
A类:
亦不得
B类:
警察行政,行政介入,正当性,类型化,归结为,公共安全,社会秩序,个人权利,服务行政,行政理念,入行,三种类型,职权,行政法,法范式,范式变革,义务性,辅助性原则,行政机关,处理权,民事救济,时方,人通,保护权,实定法,法定主义,义原,和义,取代法,明确规定,即便,便宜主义,裁量权,警察权
AB值:
0.32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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