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刑事合规立法的实体法方案
文献摘要:
"刑事合规"是制度类型化、规范化的衍生概念,具有方法论意义,不容否定.实体法引介路径否定论建立在对刑事合规制度内涵、基础的误解之上,应当予以否定.在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之上,应慎重选择现有的立法方案.引入替代责任的观点是对刑事合规、单位犯罪制度的误读,应当予以否定.传统单位犯罪理论的问题可以通过二元模式之外的新组织体责任论加以解决.与二元模式相比,新组织体责任论更具合规推动、标准明确化以及体系稳定性维护等方面的理论优势.在关乎国民生命健康等重大法益的领域之外,应慎重设立单独的新型刑事合规义务.引入单位缓刑,丰富针对单位犯罪的刑罚措施,提升罚金刑幅度,引入单位累犯等制度都是合适的立法方案.合规可以涵盖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适用时应避免重复评价.合规与自首系平行关系,定罪量刑时可同时适用.
文献关键词:
刑事合规;实体法;立法方案;新组织体责任论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李本灿
作者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本灿-.刑事合规立法的实体法方案)[J].政治与法律,2022(07):65-82
A类:
新组织体责任论
B类:
实体法,类型化,方法论意义,引介,定论,刑事合规制度,制度内涵,误解,否定之否定,慎重,重选,立法方案,单位犯罪,误读,犯罪理论,二元模式,加以解决,明确化,理论优势,大法,法益,重设,合规义务,缓刑,刑罚,罚金刑,累犯,认罪认罚,坦白,重复评价,自首,定罪量刑
AB值:
0.3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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