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民四条约》的效力与北京政府的主张
文献摘要:
一战后,国际法处于从传统向现代发展的过渡阶段.北京政府敏锐注意到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尝试运用国际法中关于条约有效性的诸学说,探索废除《民四条约》的可行性.巴黎和会期间,顾维钧等外交官首次利用情势变迁原则,以中国被迫缔约、该约不利于世界和平等理由,主张《民四条约》应该失效.巴黎和会后,北京政府利用国际法的意识更加明显,如王正廷利用霍尔的学说,主张《民四条约》无效.和约研究会主张《民四条约》违反《国际联盟盟约》,强调取消《民四条约》是中国的权利,更是中国的义务.华盛顿会议后,外交部根据法籍法律顾问宝道阐述的国际法主流观点,未直接以国会决议宣告《民四条约》无效,而是从国际法情势变迁原则与条约目的须合法两点立论,宣告废约,以谋求与日本进行废约交涉.这是北京政府在和平状态下,利用国际法宣布废约的第一例,为后续中国向列强提出修约、废约奠定了基础,在中国废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文献关键词:
国际法;《民四条约》;《国际联盟盟约》;废约;北京政府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吴文浩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吴文浩-.论《民四条约》的效力与北京政府的主张)[J].抗日战争研究,2022(02):72-85
A类:
王正廷
B类:
四条,条约,北京政府,一战,战后,国际法,现代发展,过渡阶段,敏锐,试运,废除,巴黎和会,会期,顾维钧,外交官,情势,被迫,缔约,世界和平,会后,霍尔,和约,研究会,违反,国际联盟,盟约,调取,华盛顿,外交部,法籍,法律顾问,国会,决议,宣告,两点,立论,废约,谋求,交涉,宣布,第一例,列强,修约
AB值:
0.4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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