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支付结算型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法律适用
文献摘要:
支付结算型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法律适用应当从参与时间点、转移资金性质、具体帮助行为、参与心态四个维度进行判断.实施支付结算型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原则上在"明知"的有责情况下均应当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事先通谋的,均应构成上游犯罪的共犯;既遂后参与的,根据转移资金性质、具体帮助行为的不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既遂前参与的,根据参与心态不同构成上游犯罪共犯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文献关键词:
支付结算;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李先民
作者机构: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南太湖新区检察室 313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先民-.支付结算型信息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法律适用)[J].中国检察官,2022(08):23-26
A类:
B类:
支付结算,网络犯罪帮助行为,法律适用,情节严重,原则上,明知,有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定定,定罪,事先,上游犯罪,共犯,既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AB值:
0.16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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