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对抗效力——以《民法典》第403条、404条与406条的体系分工为视角
文献摘要:
《民法典》第404条将"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调整为动产抵押的一般规定.随着适用范围的调整,其"对抗效力"与其它动产抵押规范的法律效果相抵牾.尤其是第403条、404条和第406条,在法律效果上彼此角力——对抵押权追及效力守成或阻却.与其说三者追及效力法律效果自难相容,不如说三者体系分工难谓明晰.第404条与406条系法条竞合关系,就动产抵押财产之转让宜优先适用"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抵押权之追及效力为"正常经营买受人"所对抗(阻却);第406条主要适用于不动产抵押.第404条与第403条因规范"买受人"而发生竞合时,在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无论动产抵押权是否登记,均应适用第404条,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买受人;第403条仅适用于非正常经营范围的买受人.
文献关键词:
《民法典》;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动产抵押;追及效力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岳红强;罗泽伟
作者机构:
河南大学 法学院,河南 开封475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岳红强;罗泽伟-.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的对抗效力——以《民法典》第403条、404条与406条的体系分工为视角)[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22(07):29-35
A类:
抵押权追及效力
B类:
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对抗效力,民法典,法律效果,相抵,抵牾,角力,力守,守成,与其说,力法,不如说,法条竞合,竞合关系,转让,优先适用,不动产,正常经营活动,活动范围,动产抵押权,抵押权人,非正常,经营范围
AB值:
0.22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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