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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论暴力拒捕行为的刑法规制
文献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意在将袭警行为从妨害公务罪中分离出来,但关于暴力拒捕行为的刑法规制仍然存在分歧.在罪与非罪问题上,以积极手段暴力拒捕不属于人的本能时应当入罪;以消极手段暴力拒捕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能入罪.在罪名选择上,以消极手段暴力拒捕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以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以积极手段暴力拒捕的,当手段具有突然性时构成袭警罪,不具有突然性时构成妨害公务罪,若造成执行抓捕任务的警察重伤或死亡的,属于想象竞和犯,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文献关键词: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期待可能性;风险管控;暴力拒捕
作者姓名:
汪维才;曹翊群
作者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6500
引用格式:
[1]汪维才;曹翊群-.论暴力拒捕行为的刑法规制)[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05):65-73
A类:
暴力拒捕,力拒,拒捕
B类:
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袭警罪,妨害公务罪,分离出来,罪与非罪,本能,入罪,严重后果,罪名,重伤,过失致人死亡,亡罪,定罪,突然性,抓捕,警察,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期待可能性,风险管控
AB值:
0.19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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