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我国轻罪立法的实践与反思——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文献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轻罪立法呈现出法益保护前置化、罪名过度精细化和以规范宣示为目的的象征化等特征.轻罪立法通过扩张集体法益扩大了刑法处罚范围,限缩了个人权利的空间;对犯罪的过度类型化,导致罪刑体系支离;象征性的轻罪立法,还加剧了法律实效的短绌化.我国无论在实体法抑或程序法上均不存在罪刑分级的制度设计,单靠增设轻罪难以改善重刑刑法结构;区分轻罪与重罪的实质意义弱化,轻罪理论也难以证成轻罪立法的合理性.调整我国罪刑结构应先去重刑化、再严密法网,而轻罪立法会导致刑法"又严又厉";轻罪立法蕴含的积极预防刑法观也非法治国刑法的应有之义.因此,对轻罪立法应保持谨慎,坚守刑法最小化的基本立场.
文献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轻罪立法;重刑刑法;积极刑法观;依法治国;刑法最小化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杨楠
作者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杨楠-.我国轻罪立法的实践与反思——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J].东方法学,2022(06):126-135
A类:
短绌,重刑刑法,刑法最小化
B类:
轻罪立法,实践与反思,刑法修正案,法益保护前置化,罪名,过度精细化,宣示,集体法益,处罚范围,限缩,个人权利,类型化,支离,象征性,实体法,抑或,程序法,单靠,刑法结构,重罪,实质意义,证成,罪刑结构,先去,重刑化,密法,法网,立法会,积极预防,预防刑法观,基本立场,积极刑法观,依法治国
AB值:
0.28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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