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瑕疵电子数据的合理适用及其限度
文献摘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电子数据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电子数据规定》转而建立了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规则.从规范结构来看,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规则已经具备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内容.但从司法实践而言,电子数据瑕疵的治愈方法,无论是进行补正还是作出合理解释,均落实为对真实性的保障.以功能论的角度视之,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规则表面上是合法性审查,实质上属真实性审查,瑕疵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审查存在强度过轻、内容过窄之弊病.基于电子数据的调查技术性、权利侵犯性特征,我国应限制瑕疵电子数据的过度合法化,将违法程度较重的瑕疵电子数据予以强制性排除,从而实现对电子数据调查程序的应有控制.
文献关键词:
电子数据;合法性;瑕疵电子数据治愈;补正;作出合理解释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石玲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石玲-.瑕疵电子数据的合理适用及其限度)[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2(03):135-144
A类:
瑕疵电子数据治愈
B类: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转而,规范结构,基本内容,司法实践,补正,作出合理解释,功能论,合法性审查,真实性审查,过窄,弊病,调查技术,合法化,强制性,数据调查,调查程序
AB值:
0.18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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