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行政公益诉讼中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认定标准
文献摘要:
判定行政机关是否存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形,应从其有无监督管理职责、有无具体履职手段和是否穷尽履职手段三个方面来审查.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不同于普通诉讼中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法定职责是指行政机关的对外管理职责,而监督管理职责既包括对外管理职责,也包括对内监督职责等.行政机关的履职手段既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责令纠正违法、征收税费等执法性措施,也包括检查报告、转交、代为修复等事实性手段.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应重点从其主观上是否有不履行的故意,客观上是否穷尽法律法规授权的履职手段进行审查,而不能简单将公共利益是否脱离受损状态的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文献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不作为;监督管理职责;履职手段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王红建
作者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红建-.论行政公益诉讼中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认定标准)[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2(01):1-11
A类:
履职手段
B类:
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管理职责,认定标准,行政机关,无监督,穷尽,中行,法定职责,监督职责,违法行为,处罚,责令,征收,收税,税费,检查报告,转交,代为,事实性,断行,故意,公共利益,判断依据,不作为
AB值:
0.2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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