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轻罪化的三大认识转变
文献摘要:
轻罪化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刑事立法的主要方向,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地体现了这一点.为了更好地实现轻罪化,一些认识需要及时转变:轻罪立法所带有的象征性并非象征性立法,而是正常的价值表达,属于立法的象征性范畴;轻罪应当是一个明确的规范概念而非生活概念,我国应以三年有期徒刑为标准进行划分;轻罪化的实质并非单纯增加罪名,而是构建完备的轻罪制度.此外,轻罪化并非只能通过立法和修法完成,通过司法和理论的循序渐进也可完成这一过程.
文献关键词:
轻罪化;轻罪标准;象征性立法;轻罪制度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郝冠揆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郝冠揆-.论轻罪化的三大认识转变)[J].兰州学刊,2022(11):113-126
A类:
轻罪标准
B类:
轻罪化,刑事立法,主要方向,刑法修正案,轻罪立法,象征性立法,价值表达,当是,有期徒刑,罪名,轻罪制度,循序渐进
AB值:
0.22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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