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文献摘要:
案件来源
一审: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2019)川0421行初16号
二审: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4行终67号
裁判要旨
(2021年修订前的)《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处罚措施种类中,并不包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亦规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不替代其他行政处罚.因此,对建筑企业进行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后,再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蔡锟
作者机构: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蔡锟-.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否属于行政处罚)[J].中国招标,2022(06):54-58
A类:
B类: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一审,米易县,二审,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要旨,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扣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不替,建筑企业,罚款,违反,一事不二罚
AB值:
0.32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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