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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北宋前期吏职的"流内官"身份与免役权——以《天圣赋役令》宋6条为中心的考察
文献摘要:
根据《天圣赋役令》宋6条规定,北宋前期,部分京师诸司吏人与州县公吏具有"流内官"身份,并可据告身蠲免户役,其范围主要包括中书门下堂后官以及州司长名衙前出职为州上佐者.这一群体的形成,缘于唐后期行政体制调整,诸司诸使以及各藩镇中,出现了如都知兵马使、都押衙、孔目官等免除州县色役的军将、吏职,且往往带有散试官、检校官等"品官"身份;但在五代宋初,这些吏人所带"品官"身份享有的政治、经济特权逐渐萎缩,最终只有具备"流内官"身份且仍充吏职者得以持有告身并免除户役.就制度规定而言,充任州县差长名衙前者可免户下差役,并有机会迁转职次至都知兵马使,进而出职为官.但州司公吏多有名额、任职年限等限制,且充任差遣多有陪费、破产之虞,对于寻常民户而言,投名州吏人及县司押录往往须积累数十年劳绩,方有可能成为长名衙前并得免户役,迁转职次,至于出职希望则更是渺茫.
文献关键词:
北宋;吏人;免役;流内官;《天圣令》
作者姓名:
张亦冰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亦冰-.北宋前期吏职的"流内官"身份与免役权——以《天圣赋役令》宋6条为中心的考察)[J].学术研究,2022(07):117-127
A类:
流内官,司吏,公吏,劳绩
B类:
北宋前期,免役,天圣,赋役,条规,京师,诸司,吏人,州县,告身,蠲免,户役,门下,下堂,司长,衙前,出职,一群,缘于,唐后期,行政体制,藩镇,兵马,孔目,免除,色役,检校,校官,品官,五代,宋初,特权,充任,县差,可免,户下,差役,迁转,转职,为官,有名,名额,任职,差遣,破产,寻常,民户,数十年,得免,至于,渺茫
AB值:
0.49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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