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行政法典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回应
文献摘要:
行政法典有必要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全面回应,以实现对数字时代行政权力的有效约束.数字政府建设强化了公共行政的共性基础,为行政法法典化进程提供了支撑,而法典化本身也将积极回应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性要求.行政法典应当主要规定基础规则而非具体制度细节,以应对数字政府建设加速创新的挑战.在内部体例上,由于数字政府建设贯穿公共行政各个领域,与其他编章有大量交叉,因此,难以独立成编.在外部关系上,行政法典需要处理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领域法的竞合问题.具体内容上,行政法典应当对数字政府建设予以全面回应:总则编中,贯彻和发展现有原则并吸收新的原则;行政组织编中,重新界定行政主体,规范公私合作与公务员数字素养;公物编中,建立公共数据与政府数字基础设施系统性规范;行政活动(行政行为)编中,完善自动化行政行为规范;行政程序编中,完善数字化行政程序,保护相对人的选择权,建立监督纠正机制;行政救济编中,建立新技术证据的运用规则.
文献关键词:
行政法典;数字政府;法典化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马颜昕
作者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州 510631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马颜昕-.论行政法典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回应)[J].现代法学,2022(05):150-165
A类:
行政组织编
B类:
行政法典,数字政府建设,代行,行政权力,公共行政,行政法法典化,积极回应,内部体,体例,独立成编,外部关系,系上,个人信息保护法,领域法,竞合,具体内容,总则,重新界定,行政主体,公私合作,公务员,数字素养,公物,公共数据,数字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系统,行政活动,行政行为,自动化行政,行为规范,行政程序,相对人,选择权,纠正机制,行政救济
AB值:
0.3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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