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税收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的地位及证明路径
文献摘要:
《行政处罚法》修订前虽未对主观过错予以明文规定,但在具体条款中对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类型进行了区分.《行政处罚法》修订后新增的第三十三条第2款实质将归责体系统一转变为过错责任原则.具体到税务行政领域,税务机关在贯彻过错归责原则的同时,须一并对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作相应调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则可从存在特定缘由和目的与已尽注意义务两方面证明自己并无主观过错.正值《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之际,实有必要调整相应规范,明确主观因素,使税务执法与过错责任更为契合,进而在约束税务机关处罚权的同时,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文献关键词:
主观过错;证明责任;证明标准;注意义务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龙秋羽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龙秋羽-.税收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的地位及证明路径)[J].税收经济研究,2022(06):89-95
A类:
B类:
主观过错,明路,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无过错责任,第三十三条,款实,归责体系,过错责任原则,税务机关,关在,归责原则,一并,对证,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合法权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缘由,注意义务,无主,正值,征收管理,管理法,主观因素,税务执法,处罚权
AB值:
0.28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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