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违反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的合同效力
文献摘要:
股权转让违反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的法律后果,审判实务既有认为合同有效的,也有认为合同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条采纳了有效说,从而在司法层面统一了裁判思路,但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仍有较大争议.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未必都无效,违法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最根本原因是其有害公益,而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仅关乎股东私益,故而无效说不足取.合同有效不意味着合同必然被履行,真正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是履约行为而非缔约行为,故而可撤销说和效力待定说亦值得商榷.区分原则解释路径更为可取,其认为此情形下的合同有效,但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买受人无权请求股权转让人履行合同,而仅能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文献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效力;区分原则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陈圣利
作者机构: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文法学院,福州350300;民法典国民教育科普基地,重庆40112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陈圣利-.论违反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的合同效力)[J].财会月刊,2022(01):54-59
A类:
区分原则解释路径
B类:
违反,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效力,股权转让,法律后果,审判实务,同有,合同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国法,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采纳,裁判,强制性规定,未必,私益,故而,不足取,不意,侵害,履约行为,缔约,商榷,可取,此情,东行,买受人,无权,请求,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
AB值:
0.269036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