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北宋提舉常平司監司地位確立考
文献摘要:
源自王安石變法的提舉常平司,在熙寧年間主要由轉運司兼領,可謂"分司不分局".元豐元年,宋廷取消兼領之制,提舉常平官獨立分局治事,官員資序也相應提升.元豐官制改革後,"提舉常平司—户部右曹"系統形成,倉司的監司地位正式確立.元祐時期,新法盡廢,宋廷重新釐定路分監司的考課内容.哲宗親政後,新法恢復,倉司重建.以民事爲主的紹聖監司考課法,繼承了元祐監司考課的改進成果.路分三大監司互申考課和元符監司巡歷制度的定型,使倉司最終固著於路分,成爲既主財利又主民事的監司.
文献关键词:
提舉常平司;監司;熙豐變法;紹聖監司考課法
作者姓名:
年慧龍
作者机构: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年慧龍-.北宋提舉常平司監司地位確立考)[J].中华文史论丛,2022(03):269-302
A类:
提舉常平司,監司,紹聖監司考課法,固著,熙豐變法
B类:
北宋,王安石,不分,分局,元年,治事,官制,户部,元祐,新法,哲宗,民事
AB值:
0.187059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