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民法典时代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构成——以让与担保为适用进路
文献摘要:
融资融券担保交易制度是金融法制基础设施的重要构成部分.从私法层面对融资融券担保的准确描述有利于廓清当事人权利义务边界,并在私人执法中提供请求权基础,以减轻公共执法的监管负担.目前的学理分析尚未厘定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构成.《民法典》引入功能主义担保观,令让与担保以非典型担保方式获得合法性认可,继而为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构成提供充实的适用依据.在解释论上,让与担保可以证立融资融券担保的账户体系与担保物范围等规范构成,但登记规则的阙如会影响强制平仓的效力.法政策上,为配合《民法典》统一担保登记的要求,立法者应规定融资融券经过登记方具有优先效力,从而促进实现法学理论与商事实践的衔接.
文献关键词:
融资融券担保;信托构造;最高额质权;让与担保;强制平仓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程威
作者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9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程威-.民法典时代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构成——以让与担保为适用进路)[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22(01):136-148
A类:
融资融券担保,强制平仓,信托构造,最高额质权
B类:
民法典时代,让与担保,担保交易,交易制度,金融法制,私法,廓清,当事人,人权,权利义务,请求权基础,学理分析,厘定,功能主义,非典型担保,担保方,适用依据,解释论,账户体系,担保物,登记规则,阙如,法政策,一担,担保登记,立法者,优先效力,现法,法学理论,商事
AB值:
0.26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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