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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律师保守职业秘密义务中的伦理冲突
文献摘要: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但是,如果律师发现"委托人和其他人"是过去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即发现了真凶),而这时司法机关正在进行对他人的错误追诉、可能会冤枉好人,律师应当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结合域外处理方式,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遵循利益权衡原则、避免为了律师的保密义务而隐瞒真凶、纵容冤案发生,我国立法应当将"为了防止合理确定的死亡或者重大身体伤害"增补为律师保守职业秘密义务的例外.
文献关键词:
辩护律师;职业秘密;例外规则;伦理冲突;相对忠诚义务
作者姓名:
张培
作者机构:
广西中医药大学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培-.律师保守职业秘密义务中的伦理冲突)[J].法制与经济,2022(06):77-81
A类:
职业秘密,相对忠诚义务
B类:
守职,伦理冲突,律师法,执业,知悉,委托人,其他人,公共安全,严重危害,财产安全,犯罪事实,除外,犯罪行为,实施者,真凶,这时,司法机关,正在进行,追诉,冤枉,好人,域外,利益权衡,保密义务,隐瞒,纵容,冤案,案发,合理确定,大身,增补,辩护律师,例外规则
AB值:
0.38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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