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互联网不兼容行为中"恶意"的解释与认定
文献摘要:
"恶意不兼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时确立的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从行为方式、损害后果和行为表现三个方面确立了"恶意不兼容"的认定标准,其中,"恶意"的判断既是关键也是难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兼容行为设置"恶意"要求,是为了提高不兼容行为的违法性标准,体现了法律规制的谨慎态度."恶意"的认定不应放松更不应放弃.可以从认知上的"恶意"与意图上的"恶意"两个方面来解释"恶意"的含义,前者指只有直接故意才可能构成"恶意",后者指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不当意图.实践中,"恶意"的认定只能基于个案,即通过判断不兼容行为的具体属性、行为人及其竞争对手的行为表现,以客观证据来证明行为人存在"恶意";必要时"恶意"也可推定,然后由行为人来反证自己不存在"恶意".
文献关键词:
恶意不兼容;恶意;认知上的"恶意";意图上的"恶意"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焦海涛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焦海涛-.互联网不兼容行为中"恶意"的解释与认定)[J].法学家,2022(04):115-127
A类:
恶意不兼容
B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行为,行为方式,损害后果,行为表现,认定标准,违法性,法律规制,放松,直接故意,行为人,竞争对手,客观证据,推定,反证
AB值:
0.1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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