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构:以数据要素规制体系为核心
文献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修改是我国订立数字竞争规则的重大战略机遇,而其中也同时承接了社会对《反垄断法》修法中未尽的、具有明确性和可预期性的数字经济竞争规则的深切期待.在总结先前立法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应当采用数字经济专章的形式.修法应当以"平台-数据-算法"三维结构为指引,以数据要素规制体系为核心内容,对原互联网专条进行革新和重构,进而体系化建构数字经济专章的基本框架.在当前数据竞争所涉及的一系列行为类型中,数据抓取、数据封锁、数据自我优待和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最具有典型性和基础性,应当被明确涵盖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数字专章规则之内.通过数字经济专章提供充足的制度供给和明确的法律指引,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和数据剥削,为我国建构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所需的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的竞争规制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文献关键词:
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数字经济专章;自主知识体系;大数据杀熟
中图分类号:
[2]
政治、法律(D)
/
法律(D9)
/
中国法律(D92)
/
类目复分(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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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D922.2)
/
经济法(D922.29)
/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D922.294)
作者姓名:
杨东;李子硕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杨东;李子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构:以数据要素规制体系为核心)[J].法律适用,2022(11):15-25
A类:
数字经济专章
B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要素,规制体系,订立,数字竞争,竞争规则,战略机遇,承接,反垄断法,未尽,明确性,预期性,经济竞争,深切,先前,立法经验,三维结构,互联网专条,体系化建构,基本框架,数据竞争,行为类型,数据抓取,数据封锁,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典型性,制度供给,资本无序扩张,数据剥削,竞争规制,自主知识体系
AB值:
0.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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