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人脸识别信息保护中的"告知同意"与"数据利用"规则
文献摘要:
人脸识别数据具有重要的生产价值,是数据产业的新生产要素.现有法律优先保护用户人脸识别信息,平衡人脸识别信息保护与数据企业商业开发使用之间的冲突;优先保护用户的人脸人格利益;数据企业承担降低人脸识别信息再识别化的风险,确保人脸识别信息安全的法律义务."告知同意"与"数据利用"是人脸识别信息收集利用的结构性矛盾,法律上人脸识别信息收集使用突破目的 限制原则、收集情景-目的 约定以及对人脸识别信息再识别再处理的预期.本文提出,数据企业要确保衍生数据不能再识别个人,进一步完善个人告知同意规则,并构建人脸识别信息多途径维权制度.
文献关键词:
人脸识别;人格权;数据企业;告知同意;数据收集处理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林凌
作者机构:
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林凌-.人脸识别信息保护中的"告知同意"与"数据利用"规则)[J].当代传播,2022(01):108-112
A类:
人脸识别信息安全
B类:
信息保护,数据利用,别数,生产价值,数据产业,有法,优先保护,数据企业,商业开发,人格利益,保人,法律义务,信息收集,收集利用,结构性矛盾,收集使用,限制原则,约定,再处理,衍生数据,别个,告知同意规则,多途径,维权,权制,人格权,数据收集处理
AB值:
0.3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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