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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长江禁捕与退捕渔民补偿的法治因应
文献摘要:
长江禁捕行为有其合法性依据."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乃禁捕政策之核心,对二者的定性直接决定着长江禁捕行为的本质界定."收回渔民捕捞权"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征收."专用生产设备报废"内涵有收缴和规范管理两个层面,前者为征收,后者应界定为"应给予补偿之准征收".故此,长江禁捕行为应认定为国家因公共利益的实现而实行的征收行为.依比较法及我国现行法的征收补偿精神,对罹受特别损失的退捕渔民应遵循"生活权补偿"理念.据此理念,现行退捕渔民补偿体系存在逻辑纰缪,具体补偿实践问题丛生.故而,退捕渔民补偿体系应调整为以"收回渔民捕捞权补偿"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补偿"为主体结构.以实质化的转产就业安排、灵活性的临时生活补偿、充分的养老保障因应前者,以尊重退捕渔民意愿并畅通其救济途径的做法对后者予以改进.
文献关键词:
长江禁捕;收回渔民捕捞权;专用生产设备报废;征收补偿
作者姓名:
张超宇
作者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超宇-.长江禁捕与退捕渔民补偿的法治因应)[J].北方法学,2022(06):147-157
A类:
收回渔民捕捞权,专用生产设备报废
B类:
长江禁捕,退捕渔民,法治因应,合法性依据,法律性质,收缴,规范管理,应给,故此,因公,公共利益,比较法,现行法,征收补偿,此理,纰缪,补偿实践,实践问题,丛生,故而,主体结构,实质化,转产就业,养老保障,民意,救济途径
AB值:
0.21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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