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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债法总则的阙如与债法理论的补白
文献摘要:
学界对《民法典》债法总则的废除存在较大争议.对于整个《民法典》而言,债法总则不仅具有确保制度完整的功效,且能促进私法自治原则的实施.但也有人认为,债法总则也就是债法一般规定,对于整个的债法缺乏决定性指导价值,在合同之外债法一般规定适用空间很窄.历史上,罗马法学家根据对生活的观察,将债的起因分为合同、违法行为和其他法律原因.罗马法中债的概念对多国民法典的编纂有深远影响.我国《民法典》的合同部分行使了债法总则的功用,这种制度设置有一定优点,亦有不足的地方.这会使契约之债跟侵权之债之间出现一定脱节,而如果忽视这两种债之间共同的规则,则对于民法体系完整性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民法典》注重"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却没有建立独立的债法编,债法总则规范散见于各编之中.《民法典》中缺少债法总则,民法学当有债法总论,以债法理论弥补债法总则的阙如.
文献关键词:
《民法典》;债法总则;不足;债法理论;补白
作者姓名:
章礼强
作者机构:
东华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162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章礼强-.债法总则的阙如与债法理论的补白)[J].南都学坛,2022(02):54-59
A类:
B类:
债法总则,阙如,债法理论,补白,民法典,废除,私法自治,性指导,指导价值,外债,很窄,罗马法,法学家,起因,违法行为,编纂,分行,功用,制度设置,契约,侵权之债,民法体系,体系完整,公因式,立法技术,散见于,民法学,总论
AB值:
0.25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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