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认罪认罚案件中预交罚金的性质转向与完善路径
文献摘要:
预交罚金对于解决财产刑执行难问题虽然有效,却也存在刑事诉讼程序是否正当的争议.认罪认罚制度关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延伸要求——"悔罪性"与"刑罚履行的可期待性"为此留出了一定合理空间.在罚金刑的预防措施与执行措施中,与预交罚金相类似的罚金保证金更具有实操性.被预交的罚金应向罚金保证金转化,制度运行应被分为收取程序与抵消程序.检察机关可以要求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但数额应尽可能等于或低于未来可能判处罚金数额,同时要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与交纳能力,对于悔罪态度强烈的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适当减少保证金数额.罚金保证金的抵消需要遵循"多退少补"原则,基于"互联网+"大背景,法检之间也应建立网络联动机制,保证抵消的准确度与便捷性.
文献关键词:
预交罚金;罚金保证金;悔罪性;刑罚履行的可期待性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魏伊慧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北京 10008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魏伊慧-.认罪认罚案件中预交罚金的性质转向与完善路径)[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2):87-94
A类:
预交罚金,悔罪性,刑罚履行的可期待性,罚金保证金,多退少补
B类:
认罪认罚案件,完善路径,财产刑执行,执行难,刑事诉讼程序,认罪认罚制度,犯罪嫌疑人,留出,罚金刑,执行措施,金相,相类,实操,应向,制度运行,收取,抵消,检察机关,缴纳,数额,未来可能,判处,处罚金,经济状况,交纳,网络联动,联动机制,便捷性
AB值:
0.2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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