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同步修订背景下公司法与反垄断法的冲突与调和
文献摘要:
推动公司法和反垄断法衔接是健全市场主体制度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公司法与反垄断法呈现出市场主体概念识别矛盾、市场主体行为运行背离和市场主体责任承担失衡三重冲突.在市场经济的整体视野下,公司法与反垄断法看似和而不同实则殊途同归.公司法的自治性特征与反垄断法的规制性品格相辅相成,二者在调整对象、立法目标与优化工具的普适追求上不谋而合,并借助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日渐勃兴的法律演进逻辑而存在坚实的规则调和基础.在理念上公司法与反垄断法应当求同存异,保持终极目标一致性与规则适用异质性的平衡;在市场主体概念界定上,应当以完善后的公司法为主要规则参照,适度扩大实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完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识别规则;在市场主体行为运行环节,需要重视强监管下的反垄断法规定,丰富"本身违法"原则在商事交易习惯中的适用条件,革新市场支配地位的集团化认定标准,增加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公司登记程序,关注公司退出机制中可能出现的行政性垄断行为;在市场主体责任承担领域,二者应当共同建立起公私融合的治理体系,对内鼓励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内部治理,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对外优化执法机构的责任约束和制裁形式,积极回应市场需求.
文献关键词:
公司法修订;反垄断法修订;市场主体概念;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主体责任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孙晋;王帅
作者机构:
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孙晋;王帅-.同步修订背景下公司法与反垄断法的冲突与调和)[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5):97-107
A类:
市场主体概念,司法的自治性,规则调和,公司法人格否认
B类:
修订背景,市场主体行为,背离,市场主体责任,责任承担,看似,和而不同,实则,殊途同归,规制性,调整对象,立法目标,不谋而合,公法私法化,勃兴,演进逻辑,求同存异,终极目标,目标一致性,规则适用,概念界定,善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识别规则,强监管,管下,商事,交易习惯,适用条件,新市场,市场支配地位,集团化,认定标准,经营者集中,公司登记,退出机制,行政性垄断,垄断行为,公私融合,内部治理,反垄断合规,合规制度,责任约束,制裁,积极回应,应市,公司法修订,反垄断法修订
AB值:
0.3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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