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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二阶序列式数据确权规则
文献摘要: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产类型,其权益分配归根结底是如何满足和平衡各方合理利益期待的问题.以虚拟形式存在的数据权利体系与以有体物为原型构建的传统财产权体系在两方面存在重大区别:从数据价值产生过程来看,它是用户和平台持续深度合作、共同投入和维系的结果,具有多方贡献性和合同不完全性特征;从数据法律属性来看,它具有主体非排他性和内容非消耗性的特点,是包含了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开放权益集合.数据权益分配应当遵循二阶序列式论证规则:一是公共利益与人格利益一般优先,即《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确立的个人数据权益与公共数据权益构成法定优先权;二是财产利益分配,在公平与效率原则指导下,按各方在数据活动中的贡献度确定权利边界.
文献关键词:
数据;权益分配;权利束;法定优先权;贡献度
作者姓名:
包晓丽
作者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包晓丽-.二阶序列式数据确权规则)[J].清华法学,2022(03):60-75
A类:
B类:
列式,数据确权,数字经济时代,权益分配,归根结底,方合,数据权利,体物,财产权,产权体系,数据价值,深度合作,不完全性,数据法律属性,排他性,消耗性,公共利益,人格利益,财产利益,放权,数据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数据权,公共数据,成法,法定优先权,利益分配,公平与效率,效率原则,原则指导,贡献度,定权,权利边界,权利束
AB值:
0.38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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