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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浙江丽水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
文献摘要:
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的确定,是进行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的前提.目前,中国对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的研究不多,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的研究更少.在对中外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研究进展、丽水市2008-2016年经济发展情况、地质灾害致死情况、经济损失情况等系统总结和综合分析基础上,针对生命死亡、经济损失等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研究.基于最低合理可行(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ALARP)原则,采用厌恶型风险因子n=1.5、位置常数为1×10-6,建立了社会生命可接受准则模型.采用相对经济损失的指标,选取位置常数为1×10-2,建立了社会经济风险可接受准则模型.研究结果表明,个人可接受经济风险指数为0.1,即个人经济风险的可接受范围不超过人均GDP的10%.因灾死亡100人发生概率超过10-8、社会经济损失1 000万元发生概率超过10-3都属于不可接受风险.研究结果可为丽水市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管理提供参考.
文献关键词:
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F-N曲线;F-D曲线;丽水
作者姓名:
赵阳;倪化勇;张泰丽;孙强;伍剑波;朱延辉
作者机构:
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100037;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100083;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南京21001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赵阳;倪化勇;张泰丽;孙强;伍剑波;朱延辉-.浙江丽水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可接受程度)[J].科学技术与工程,2022(03):953-959
A类:
风险可接受程度,风险可接受准则
B类:
浙江丽水,丽水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风险管控,区域地质,外地,丽水市,low,reasonably,practicable,ALARP,厌恶,风险因子,社会生命,社会经济风险,风险指数,发生概率,社会经济损失,可接受风险,灾害风险评估
AB值:
0.20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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