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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做好消防教育守护少儿平安
文献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少年儿童亦要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掌握逃生自救的本领技能,但是我们不提倡少年儿童参与火灾扑救与抢险救援,教育和培训要从"意识"和"预防"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
文献关键词:
作者姓名:
杨敬博
作者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杨敬博-.做好消防教育守护少儿平安)[J].中国减灾,2022(16):22-25
A类:
成年公民
B类:
消防教育,守护,少儿,平安,消防法,第一章,第五条,条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防火,火警,有组织,灭火,火工,少年儿童,常识,逃生,自救,儿童参与,火灾扑救,抢险救援
AB值:
0.48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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