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民政局成为"遗产管理人"
文献摘要:
一、为什么是民政部门成为本案的遗产管理人
回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这里涉及的是"遗产管理人",并不是"遗产继承人".遗产管理人与遗产继承人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遗产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遗产管理人则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对死者的财产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分配的人,二者在身份、职责以及定位上完全不同.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我国并无系统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基于我国所处的国情,老龄化的加剧、私人财富的增加,遗产的范围、数量、种类也愈加复杂、多变,围绕遗产的保管、债务清偿和分配等产生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进而导致遗产纠纷不断.为防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交付前,遗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或者继承人不具备管理或分配遗产的能力或精力,难以妥善地管理遗产,或者遗产被侵占、转移、隐匿、私分等情形,民法典创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以适应前述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或问题.该制度的出台旨在保障遗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保障遗产能公平、有序地进行分配,并在实现遗产的各项权利、保护遗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上发挥重要作用.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尚娟
作者机构: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尚娟-.民政局成为"遗产管理人")[J].中国民政,2022(15):50-52
A类:
B类:
民政局,民政部门,本案,澄清,继承人,民法典,法律规定,或有,死者,管理分配,私人财富,保管,债务,清偿,法律关系,后遗,交付,无人管,侵占,隐匿,私分,遗产管理人制度,前述,权利人,合法利益
AB值:
0.28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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