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质疑导致放弃中标的影响分析
文献摘要:
采购实践中出现的"提出质疑―放弃中标―撤回质疑"这一不正当现象,引发笔者思考. 一、现象提出 质疑是供应商的法定权利.供应商有权提出质疑,自然也有权撤回质疑.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下称94号令)第三十条撤回投诉的规定,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亦应终止质疑答复.如此,在提出和撤回之间,质疑,这一供应商重要的维权途径,有时反而成了某些供应商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棋子":提出质疑,迫使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再撤回质疑,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作出选择,如果心仪供应商为推荐排序的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选择按推荐排序确定其中标,否则,采购人选择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番"操作"下来,采购人如愿,质疑供应商如愿,原中标供应商也"全身而退",甚至采购人、代理机构还免去了答复质疑的麻烦,堪称"皆大欢喜".
文献关键词:
作者姓名:
王伟;罗娅
作者机构: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伟;罗娅-.质疑导致放弃中标的影响分析)[J].招标采购管理,2022(07):43-44
A类:
B类:
中标,撤回,发笔,供应商,法定权利,投诉,财政部,号令,第三十条,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维权途径,取胜,棋子,迫使,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果心,心仪,候选人,否则,人选,采购活动,一番,如愿,全身而退,免去,麻烦,堪称,皆大欢喜
AB值:
0.341233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