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浅谈三种情况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
文献摘要:
现实中,对于出嫁、离婚或者丧偶农村妇女原承包地的处理,各地做法无外乎有三种:一是有的村硬性规定,妇女一旦出嫁、离婚或丧偶再婚,户口必须限期迁走,到期不论户口迁走与否,承包地一律收回.二是妇女出嫁、离婚或丧偶再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保留其原承包地;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集体收回其原承包地.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丁金元
作者机构: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农业农村局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丁金元-.浅谈三种情况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J].农村经营管理,2022(09):28
A类:
B类:
农村妇女,妇女土地权益,出嫁,离婚,丧偶,承包地,无外乎,硬性规定,再婚,户口,限期,迁走,到期,一律,收回,新居,居住地,未取
AB值:
0.34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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