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
文献摘要: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直辖市)台办、商务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6日起,台湾居民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可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特许经营除外),试点期限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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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J].台湾工作通讯,2022(04):11-12
A类:
B类:
台湾,服务贸易,试点地区,个体工商户,直辖市,台办,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服务,总体方案,涪陵区,市辖区,石家庄,长春,哈尔滨,济南,贵阳,威海,雄安新区,贵安新区,西西,西咸新区,记为,特许经营,除外,期限
AB值:
0.26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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