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
文献摘要:
(续第7期第6页)
第二章收集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厂(场)、隔离场应当及时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贮存和清运.
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采取必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措施;②具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输出通道;③及时通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收集,或自行送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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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J].湖南农业,2022(08):5
A类:
B类:
畜禽产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厂,离场,贮存,清运,托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处理场,冷藏,清洗消毒,产品输出,送至
AB值:
0.23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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