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自治、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探讨
文献摘要:
确立自治、法治与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对于"三治结合"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自治、法治与德治并非同一层面的治理方式,自治具有独立性,是高位阶的治理方式,居于核心地位,这一核心地位的确立源自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确立,法律法规与中央文件的明文规定,以及乡村治理实践的偏移.法治与德治不具有独立性,居于次优的平等地位,前者是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保障,它要求乡村自治不得逾越法律边界,法治政府的成立需去行政化,而重点在于约束村委会的行为;后者是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辅助,它一方面可以弥补法治的缺失,另一方面又可以修正法治的不足.
文献关键词:
三治地位;层次化;核心;保障;辅助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何立荣;何宇
作者机构: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广西南宁,53000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何立荣;何宇-.自治、法治、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探讨)[J].广西民族研究,2022(02):8-14
A类:
三治地位
B类:
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非同,治理方式,治具,位阶,居于,核心地位,一核心,自新,中央文件,明文规定,治理实践,次优,乡村治理体系,治理体系构建,乡村自治,逾越,法律边界,法治政府,去行政化,村委会,补法,正法,层次化
AB值:
0.3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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