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试验考察与推进建议——以广西北流、河南长垣、山西泽州的试点改革为例
文献摘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然而,对于集体土地能否开发商品住宅还存在较大争议,且在已进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中较少涉及商品住宅开发项目,相关研究也缺乏对其收益分配和具体操作的深入探讨.本文对河南长垣、山西泽州、广西北流3个试点地区进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试验的分析发现:政府、集体和企业均可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中实现利益增进,三者利益的契合是改革的创新动力;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都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驻地所在村或中心村,而规划建设区虽然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潜力最大的区域,但也是改革成本最大、收益平衡难度最大的区域,因而未成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试验的首选区位;试点地区通过制定差异化的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标准、捆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收取增值收益平衡再分配金等方式,基本实现了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可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既符合改革的方向,也有现实的需求,并可通过适当的规制妥善解决利益平衡问题.《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扫除了制度障碍,但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受到政策导向不明、配套制度缺位、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基础条件不具备等的影响,实践进程停滞.建议尽快部署新一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并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作为试点的重点内容,鼓励试点地区将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的试验从城中村和城市规划区外逐步扩大到规划建设区、从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逐步扩大到新增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建立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相较于以往文献,本文在以下两方面做了拓展和深化:一是基于实践考察,从利益平衡角度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的改革动力机制、试验区位选择和收益分配调节,进而论证了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的现实可行性.二是较为系统地探讨了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宅面临的现实困难,并提出了相应建议.本文对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发商品住宅实践的考察和分析,有助于消除认识分歧、推进改革实践,并为稳妥推进集体土地开发商品住宅改革提供政策参考.
文献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商品住宅开发;增值收益分配;建设用地市场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岳永兵;刘向敏
作者机构: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岳永兵;刘向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商品住宅试验考察与推进建议——以广西北流、河南长垣、山西泽州的试点改革为例)[J].西部论坛,2022(03):98-108
A类:
商品住宅开发
B类:
建设用地开发,开发商,推进建议,广西北,北流,河南长垣,泽州,试点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集体土地,住宅开发项目,具体操作,试点地区,土地开发,利益增进,创新动力,行商,地大,城市规划区,区外,驻地,中心村,规划建设,建设区,选区,收益调节,调节金,征收,捆绑,公共基础设施,基础设施项目,收取,再分配,同主体,主体间,利益平衡,妥善解决,平衡问题,土地管理法,扫除,制度障碍,政策导向,配套制度,收益分配机制,基础条件,实践进程,停滞,入市改革,改革试点,试点工作,重点内容,集体建设用地,城中村,增值收益分配,配套政策,实践考察,改革动力,动力机制,试验区,区位选择,配调,而论,现实困难,推进改革,改革实践,稳妥推进,政策参考
AB值:
0.2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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