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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海运承运人管货义务与免责权关系之辨析——以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为例
文献摘要:
[提要] 我国《海商法》第48条和第51条分别规定了承运人的管货义务和免责权,但是对于管货义务与免责权之间的关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英美法下的首要义务原则诠释了二者的关系,从首要义务原则在普通法和《海牙规则》下的发展可以看出,管货义务作为承运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其首要义务的地位应予维持,承运人对管货义务的履行应当是其享受免责权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海商法》在修订时应当对该问题予以明确,以便为今后的司法审判提供依据.
文献关键词:
作者姓名:
宋婉宁
作者机构: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宋婉宁-.海运承运人管货义务与免责权关系之辨析——以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为例)[J].世界海运,2022(12):33-36
A类:
免责权
B类:
海运,承运人,上货,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纠纷案,提要,海商法,明确规定,英美法,普通法,海牙规则,基本义,应予,当是,司法审判
AB值:
0.27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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