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生物安全立法比较研究及对海关动植物检疫工作要求
文献摘要:
海关是《生物安全法》的执法主体之一.该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海关在执行此法时的部分职责在生物安全领域.《生物安全法》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是母法与子法、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本文从生物安全领域尤其是动植物检疫领域基本概念等入手,就《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重要内容与国外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较研究,根据法律要求及比较研究结果对海关动植物检疫工作提出建议.
文献关键词:
生物安全法;立法;比较研究;海关;动植检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程玮;李晓佳;张旭东;付志浩;于恒智;王耀;张达古拉
作者机构: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辽宁,锦州,121007;锦州海关 辽宁,锦州,121001;辽宁朝阳海关 辽宁,朝阳,122000;大连海关 辽宁,大连,116000;阜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辽宁,阜新,123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程玮;李晓佳;张旭东;付志浩;于恒智;王耀;张达古拉-.生物安全立法比较研究及对海关动植物检疫工作要求)[J].口岸卫生控制,2022(01):29-34
A类:
动植检
B类:
立法比较,海关,工作要求,生物安全法,执法主体,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关在,此法,安全领域,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母法,一般法与特别法,立法背景,安全法律法规
AB值:
0.22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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