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贪污罪与受贿罪二元式法定刑的立法形塑
文献摘要:
在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均衡原则的前提之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决定法定刑设置的根本标尺,而决定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最核心的要素便是该罪的保护法益.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贪污罪与受贿罪共用同一法定刑,然而,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大相径庭,二者的社会危害程度也具有显著差异,另外,由两罪的保护法益和不法内涵决定,数额和情节在二者社会危害性的评价中的作用亦大异其趣.所以,贪污罪与受贿罪并无适用同一法定刑的法理基础.在对二者法定刑予以分离的立法设想下,贪污罪的法定最低刑应高于受贿罪的法定最低刑,法定最高刑应低于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受贿罪应构建以情节为中心的入罪条件和法定刑升格条件,并采用交叉式法定刑.
文献关键词:
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法益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李海滢;王延峰
作者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海滢;王延峰-.贪污罪与受贿罪二元式法定刑的立法形塑)[J].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2(02):1-13
A类:
B类:
贪污罪,受贿罪,形塑,罪刑法定原则,罪刑均衡,均衡原则,社会危害性,法定刑设置,标尺,保护法益,共用,同一法,大相径庭,危害程度,不法,数额,大异其趣,无适,法理基础,入罪,升格
AB值:
0.19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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