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应知应会精要
文献摘要:
国务院公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在该《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一起重温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资产范围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捐赠等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福建省财政厅条法处、资产处
作者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条法处、资产处 福建·福州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福建省财政厅条法处、资产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应知应会精要)[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2(11):3,7
A类:
B类: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条例,应会,精要,第一部,行政法规,一周年,资产管理制度,财政监督,监督职能,重温,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用财,财政资金,调拨,划转,捐赠
AB值:
0.21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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