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做出同样规定不合适
文献摘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各项候选人可分为二类.一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二是上一级人大代表.
关于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的提名主体,依据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看出,选举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候选人的提名主体有二个,一是大会主席团,二是代表联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没有赋予政党和人民团体直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人大常委会和"一委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候选人的权力,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实际上是同级党委向大会主席团推荐的人选,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委的意图是通过大会主席团体现的,但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主体只能是主席团和代表联名,而不是各政党和人民团体.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武春
作者机构: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武春-.做出同样规定不合适)[J].法治与社会,2022(06):38
A类:
选举人
B类:
上地,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二类,本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名,名主,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条规,主席团,联名,值得注意,党和人民,人民团体,一府两院,同级,人选,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各政党
AB值:
0.2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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