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主席团应该列为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提名主体
文献摘要:
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领导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法定数量的代表联合提名.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按选区提名产生候选人,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间接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按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候选人,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可以看出,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提名主体是不完全相同的,但都包括各政党、各人民团体.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尚娟
作者机构: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尚娟-.主席团应该列为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提名主体)[J].法治与社会,2022(06):36-37
A类:
间接选举,选举人
B类:
主席团,人大代表,提名,名主,地方组织法,组织法规,上地,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员,监察委员会,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选举法,选区,名产,各政党,各人,人民团体,选民,上联,联名,完全相同
AB值:
0.2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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