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不能同时担任
文献摘要:
依据宪法第一百零三条、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得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一委两院"职务不能同时担任.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职务"指的是什么,早在1984年4月14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兼任"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这里所说的"职务"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是否包括秘书、科员、调研员、农艺师、工程师、技术员?对此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1984年4月27日答:"职务"是指全体干部.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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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武春-.不能同时担任)[J].法治与社会,2022(03):34-35
A类:
B类:
宪法,第一百,一百零三,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两院,职务,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省人大,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兼任,所说,秘书,科员,调研员,农艺师,技术员
AB值:
0.25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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