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数字平台垄断势力与反垄断事前监管
文献摘要:
有效的数字平台反垄断体制需要基于平台垄断的独特规律和竞争损害.数字平台垄断势力形成的基础是数据驱动的网络效应,平台垄断势力具有多层次性,表现为绝对垄断势力、相对垄断势力和生态垄断势力,会对消费者、商家、竞争平台等产生多重经济社会损害.以事后查处违法行为为主的传统反垄断体制无法有效规制平台垄断势力,无法充分实现保护市场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目标.因此,数字平台反垄断应重点强化事前监管,构建"事前监管+事后执法"反垄断新体制."事前监管+事后执法"反垄断监管并非传统的行业监管,依然是市场监管,维护普遍的市场竞争是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职责和目标.在"事前监管+事后执法"反垄断新体制中,事前监管与事后执法是互补关系,可以实现最佳执法效果.为从根本上消除数据驱动的平台垄断势力,构建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数字平台反垄断新体制,事前监管应确立以安全、公平、可竞争性为核心的有限多元目标,主要针对具有强垄断势力的平台,重点明确强垄断势力平台认定标准与合规经营行为规则,创新以赋能消费者、促进数据接入、对数据整合利用实施结构性限制为核心的反垄断监管政策工具.
文献关键词:
数字平台;平台垄断势力;反垄断;事前监管;数据治理
中图分类号:
[1]
政治、法律(D)
/
法律(D9)
/
中国法律(D92)
/
类目复分(D922.1/.6)
/
财政法(D922.2)
/
经济法(D922.29)
/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D922.294)
作者姓名:
唐要家;唐春晖
作者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唐要家;唐春晖-.数字平台垄断势力与反垄断事前监管)[J].中国流通经济,2022(08):61-72
A类:
平台垄断势力
B类:
数字平台,断事,事前监管,平台反垄断,竞争损害,网络效应,多层次性,生态垄断,商家,重经济,查处,违法行为,规制平台,社会福利,新体制,反垄断监管,非传统,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反垄断执法,执法机关,互补关系,上消,除数,可竞争性,多元目标,点明,认定标准,合规经营,经营行为,行为规则,能消费,数据接入,数据整合,整合利用,监管政策,政策工具,数据治理
AB值:
0.28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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