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上市公司事实破产时不当行为规制研究——以董事、控制股东民事责任为视角
文献摘要:
《企业破产法》设定的破产申请是权利而非义务,无法遏制事实破产的公司实施继续贷款、拖延债务履行、高风险投资等不当行为.上市公司迟延申请破产非但损害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公众投资者利益,亦低效占据大量社会资源、破坏证券市场秩序.从债权人及中小股东保护的时间维度、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践与事实破产公司的剩余索取权等视角看,构建上市公司事实破产时董事、控制股东的不当交易责任与迟延申请破产责任确有必要.基于我国实践,并参考德国、英国经验,我国董事、控制股东不当交易责任的触发时点应设定为公司存在事实破产表征时,而迟延申请破产责任的起算时点则宜为公司出现法定破产原因时,在其行为给全体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范围内,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文献关键词:
上市公司不当行为;事实破产;董事民事责任;控制股东;僵尸企业;中小股东利益;破产申请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杨鹿君
作者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杨鹿君-.上市公司事实破产时不当行为规制研究——以董事、控制股东民事责任为视角)[J].证券市场导报,2022(03):71-79
A类:
上市公司不当行为,董事民事责任
B类:
事实破产,产时,行为规制,规制研究,控制股东,任为,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非义,贷款,拖延,债务,风险投资,迟延,非但,债权人,投资者利益,社会资源,证券市场秩序,从债,中小股东保护,时间维度,上市公司治理,剩余索取权,不当交易,确有,英国经验,时点,应设,起算,现法,破产原因,因时,人造,过错程度,赔偿责任,僵尸企业,中小股东利益
AB值:
0.31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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