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实体内涵辨析
文献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并不仅仅是程序制度,其实体内涵也有待厘清.认罪并不必然构成自首或坦白,有自首或坦白情节也不一定成立认罪."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之间是并立关系."认事"只能构成坦白,承认指控的罪名才能成立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是认罚成立的前提条件,这就意味着认罚既要求愿意接受刑罚处罚,也要求积极履行赔礼道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等义务.认罪认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定多功能从宽情节,并不一定取决于在刑事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中规定该制度,关键在于认罪认罚情节的类型化.应当将认罪认罚情节划分为自首型、坦白型与其他型,分别确定具体如何进行从宽处罚.对于不成立自首或坦白的其他型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文献关键词:
认罪;坦白;认罚;退赃退赔;类型化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单锋;姚杏
作者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侦查学院,南京,210093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单锋;姚杏-.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实体内涵辨析)[J].学海,2022(01):178-185
A类:
B类:
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自首,坦白,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并立,罪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罚成,前提条件,受刑,刑罚,求积,赔礼道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从宽情节,并不一定,实体法,程序法,类型化,从宽处罚,从轻
AB值:
0.29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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