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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责任探讨
文献摘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产品的首要责任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是《条例》提出的新机制,很多消费者和企业尚不熟悉其内在含义.本文结合我国现有的法规文献,充分调研后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产品研发、注册备案、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以及违法责任追究方面深入展开探讨.
文献关键词: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法律责任
作者姓名:
何淼;李帅涛;袁欢;王钢力
作者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100037;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10005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何淼;李帅涛;袁欢;王钢力-.化妆品注册人和备案人责任探讨)[J].香料香精化妆品,2022(06):79-95
A类:
首要责任人
B类: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管理条例,总则,开宗明义,质量安全,功效宣称,不熟,产品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违法责任,责任追究,法律责任
AB值:
0.18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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